【链得得晚报】上海金融报刊文强调:虚拟货币交易主体利益受法律保护
摘要: BAT、华为等入榜2018年全球区块链专利企业百强;美国国税局将对数字货币投资者进行税务指导,降低被处罚风险;华夏时报:西安“炒币”盛行,日交易额数千万元。
【链得得晚报2018.8.31晚8点】
每日链报
链得得ChainDD行情显示,交易平台Bitfinex报价:
BTC比特币报7084美元,24小时涨幅2%;
ETH以太坊报288美元,24小时涨幅2.32%;
BCH比特币现金报569美元,24小时涨幅5.8%;
LTC莱特币报64.76美元,24小时涨幅7.08%;
EOS柚子报6.73美元,24小时张幅8.96%。
链圈动态
BAT、华为等入榜2018年全球区块链专利企业百强
近日,知识产权产业媒体IPRdaily发布“2018年全球区块链专利企业排行榜(TOP100)”,中国公司占半数以上,BAT、华为等入榜。
榜单显示,阿里巴巴以90项专利数排名第一,IBM和MasterCard分别以89、80专利数排榜单第二、三名。
重庆渝中将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食药品安全追溯平台
据新华网报道,近日,重庆市渝中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渝中区将与相关企业合作,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一个食药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药品的安全监管。”
据链得得App此前报道,目前,渝中区正在着力打造“重庆链岛”,尽快形成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区。渝中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区块链产业创新基地作为“重庆链岛”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去年11月2日成立到目前,已有21家区块链企业入驻基地,有5家区块链企业和1家实验室、1家研究院、3家孵化器公司即将入驻,“可以说,区块链产业创新基地基本上形成了产学研用协同、多链条发展、复合模式运营的态势。”
中国经营报:区块链等技术拓展应用场景,不断催生保险需求
今日,中国经营报刊文称,场景化保险更受市场青睐。而同时,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社交、购物、美容、餐饮、娱乐、理财等领域将会提供越来越多的场景,从而不断催生出新的保险需求,未来前景十分广阔。
Ripple前CTO旗下区块链项目开始内测
瑞波币运营方Ripple的前首席技术官Stefan Thomas今年5月离职后自立门户,成立公司Coil。日前他透露,该公司推出了区块链项目的封闭测试版,已经开始邀请经过筛选的参与方。
上述项目旨在让网络内容创作者更好地将工作成果变为真金白银。据Thomas介绍,该项目将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一种公平竞争的方法。他说,当前的问题是,如果是在Netflix或者Spotify上有大量订阅用户的大V,不难挣到钱,单如果是小创作者,其实很难靠网上的内容获利。
币圈动态
美国国税局将对数字货币投资者进行税务指导,降低被处罚风险
据Btcmanager报道,虽然美国国税局(IRS)在2014年就发布了官方指导意见和有用的提醒,但还是缺乏有效指导,美国的数字货币投资者在提交纳税申请时,容易面临适用法律有误,从而被课税、被处罚的风险。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都在请求美国国税局创建一个安全港,直到发布此类指引。他们还为投资者提出了一套规则。美国国税局官员回应称:“我们鼓励任何有复杂税务情况的市民,向税务专业人士咨询。在国会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之前,国税局必须将现有法律适用于新兴技术。”
链得得App此前报道,美国国税局(IRS)日前正加紧调查与数字货币相关的税务欺诈和未报告的应税收益,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清晰的法律和指导方针,并可能对那些不合作的人提起诉讼和惩罚。
华夏时报:西安“炒币”盛行,日交易额数千万元
今日《华夏时报》刊文称,西安“炒币”盛行,现存超过100种虚拟货币日交易额数千万元。
文章指出,截至8月30日,注册地在西安、名字里含有“区块链”三字的公司已多达322家,占到整个陕西省的83%,目前西安市场上的虚拟货币超过100个币种,已经上线交易所的也有数十种。每天的累计交易额数千万元。
同时,文章还表示,各种虚拟货币平台普遍宣传“区块链”、“去中心化”等技术,有的还以国际组织、跨国金融集团命名,极具迷惑性,导致波及面也更广。
卡塔尔大学Jon Truby:能源密集型比特币交易会构成环境威胁
据外媒Digital Journal报道,卡塔尔大学法学院法律与发展中心副主任Jon Truby的新研究发现,能源密集型比特币交易构成日益严重的环境威胁。该研究呼吁对“绿色”区块链技术进行更多投资。这项研究表示,除非各国寻求降低比特币和类似区块链设计的能源消耗,否则这可能会阻止政府履行“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变化减缓义务。
据估计,单个比特币交易流程的消耗量相当于英国家庭一个月所需的电力。基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该研究制定了税收和监管方案,可用于激励“绿色”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作为大多数区块链解决方案结构化方式的替代方案。
上海金融报刊文强调:虚拟货币交易主体利益受法律保护
上海金融报昨日发布文章,标题为《虚拟货币交易主体利益受法律保护》。该报道回溯2017年案例,其中李某在某科技公司经营的平台上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和绑定银行卡进行比特币交易。2017年3月9日,某科技公司因系统出现问题,回滚交易,回滚后给李某多充值5个比特币。双方由此产生纠纷,科技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支持原告科技公司主张,判定李某退回不当所得。被告李某则上诉称,某科技公司设立网络平台进行比特币交易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二审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设立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并不影响李某承担因缺乏合法依据取得相应利益而应负的返还责任,故李某的该项上诉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采纳。
文章最后指出,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如用户无任何合法依据取得收益的,应当承担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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